總結2013年防爆空調主要技術標準
在2013年國內幾起重大事故的發生讓相關人士對安防的重要性有了防范意識,而同時對防爆空調有了新的了解。下面我們來看看防爆空調的基本防爆知識。
1.爆炸性混合物產生爆炸的條件
爆炸是指物質從一種狀態,經過物理變化或化學變化,突然變成另一種狀態并放出巨大的能量,而產生的光和熱或機械功。在此僅談及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即所有的可燃性氣體、蒸氣及粉塵與空氣所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這類爆炸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必須存在爆炸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質,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第三,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才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就不會產生燃燒和爆炸。因此,采取適當的措施,使三個條件不同時具備即可達到防止爆炸的目的。由于爆炸性混合物普遍存在于煤炭、石油、化工、紡織、糧食加工等行業的生產、加工、儲運等場所,如發生爆炸則危害。于是,人們采取了多種防爆技術方法,防止爆炸危險性環境形成及其爆炸。
----1爆炸性物質的分類
標準將爆炸性物質分為III類:
I類:礦井甲烷;II類: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含蒸氣、薄霧);III類:爆炸性粉塵(纖維或飛絮物)。
既首先要確定環境中存在著何類爆炸性物質,然后才按氣體或粉塵的不同對危險場所進行劃分。
----2危險場所的界定
按場所中存在物質的物態的不同,將危險場所劃分為爆炸性氣體環境和可燃性粉塵環境。
按場所中危險物質存在時間的長短,將兩類不同物態下的危險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即:對爆炸性氣體環境,為0區、1區和2區;對可燃性粉塵環境,為20區、21區和22區。
----(1)爆炸性氣體環境
----GB3836.14—2000標準中規定:
----0區:爆炸性氣體環境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的場所。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環境,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僅是短時間存在的場所。
----在此,“正常運行”是指正常的開車、運轉、停車,易燃物質產品的裝卸、密閉容器蓋的開閉,安全閥、排放閥以及所有工廠設備都在其設計參數范圍內工作的狀態。
----(2)可燃性粉塵環境
----GB12476.1—2000標準中規定:
----20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
----21區: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區的場所。
該區域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和正常*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22區: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云偶爾出現并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并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如果不能保證排除可燃性粉塵堆積或粉塵層時,則應劃分為21區。
對危險場所的界定,解決了危險場所劃分中爆炸性物質存在的時間問題。那么,長時間存在或偶爾發生的時間概念又怎么界定呢?歐洲有關資料中也相應地給出了具體的規定,見表1。
----表1場所劃分
危險物質 長期存在(大于1000h/年) 正常運行時存在(10-1000h/年) 僅在不正常時存在(少于10h/年)
氣體 0區 1區 2區
----3爆炸性物質的分組
----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將危險物質按其物態,進行粗劃分。對同是氣體的爆炸性物質,由于其爆炸特性差別很大,故又將爆炸性氣體進行了分組。
----GB3836.1通用要求中,將爆炸性氣體按其zui大實驗電壓安全間隙和zui小試驗電流分為A、B、C三組。
三組的代表性氣體分別為:氫氣&乙炔、乙烯和丙烷,具體的參數見表2。
----表2爆炸性氣體的分組
組別 代表性氣體 zui大試驗安全間隙 zui小點燃電流
IIC 乙炔氫氣 <0.5mm <0.45
IIB 乙烯 0.5~0.9mm 0.45~0.8
IIA 丙烷 >0.9mm >0.8
----爆炸性物質的分組,可以說是基本上說明了危險場所中存在的是哪種危險物質。
三、防爆標志
防爆電氣設備按GB3836標準要求,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標志內容包括:
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1防爆型式
根據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電氣設備分為隔爆型、增安型、本質安全型、正壓型、
油浸型、充砂型、澆封型、n型、特殊型、粉塵防爆型等。它們的標識如表1所示。
表1防爆基本類型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隔爆型 Ex d 充砂型 Exq
增安型 Ex e 澆封型 Exm
正壓型 Ex p n型 Exn
本安型 Ex iaEx ib 特殊型 Exs
油浸型 Ex o 粉塵防爆型 DIPADIPB
2設備類別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I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類: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d”和本質安全型“i”電氣設備又分為IIA、IIB、和IIC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分為:
A型塵密設備;B型塵密設備;
A型防塵設備;B型防塵設備。
3氣體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越大,其危險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傳爆能力可用zui大試驗安全間隙表示。同時,爆炸性氣體、液體蒸氣、薄霧被點燃的難易程度也標志著其爆炸危險程度的高低,它用zui小點燃電流比表示。II類隔爆型電氣設備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zui大試驗安全間隙或zui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IIA、IIB和IIC類。
如表2所示。
表2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組別與zui大試驗安全間隙或zui小點燃電流比之間的關系
氣體組別 zui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mm) zui小點燃電流比MICR
IIA MESG≥0.9 MICR>0.8
IIB 0.9>MESG>0.5 0.8≥MICR≥0.45
IIC 0.5≥MESG 0.45>MICR
4溫度組別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引燃溫度是能被點燃的溫度極限值。
電氣設備按其zui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zui高表面溫度不能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如表3所示。
表3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
溫度級別IEC/EN/GB3836 設備的zui高表面溫度T[℃] 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
T1 450 T>450
T2 300 450≥T>300
T3 200 300≥T>200
T4 135 200≥T>135
T5 100 135≥T>100
T6 85 100≥T>8
5防爆標志舉例說明
為了更進一步地明確防爆標志的表示方法,對氣體防爆電氣設備舉例如下:
如電氣設備為I類隔爆型:防爆標志為ExdI
如電氣設備為II類隔爆型,氣體組別為B組,溫度組別為T3,則防爆標志為:ExdIIBT3。
如電氣設備為II類本質安全型ia,氣體組別為A組,溫度組別為T5,則防爆標志為:ExiaIIAT5。
對I類特殊型:ExsI。
對使用于礦井中除沼氣外,正常情況下還有II類氣體組別為B組,溫度組別為T3的可燃性氣體的隔爆型電氣設備,則防爆標志為:ExdI/IIBT3。
另外,對下列特殊情況,防爆標志內容可適當進行調整:
(1)如果電氣設備采用一種以上的復合型式,則應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后標出其他的防爆型式。如:II類B組主體隔爆型并有增安型接線盒T4組的電動機,其防爆標志為:ExdeIIBT4。〖JP3〗
(2)如果只允許使用在一種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環境中的電氣設備,其標志可用該氣體或蒸氣的化學分子式或名稱表示,這時,可不必注明氣體的組別和溫度組別。如:II類用于氨氣環境的隔爆型的電氣設備,其防爆標志為:ExdII(NH3)或ExdII(氨)。
反過來,利用表2,制造廠可以按照防爆電氣產品的使用環境決定產品的溫度組別,按照溫度組別設計電氣設備的外殼表面溫度或內部溫度。防爆電氣設備的用戶可以根據場所中可能出現的爆炸性氣體或蒸氣的種類,方便地選用防爆電氣產品的溫度組別。例如,已知環境中存在異丁烷(引燃溫度460℃),則可選擇T1組別的防爆電氣產品;如果環境中存在丁烷(引燃溫度160℃),則須選擇T4組的防爆電氣產品。
通過以上爆炸及防爆電器的防爆標準措施相信機智的你已經知道防爆空調是如何防爆的了,那么我們再來看看防爆空調的標準要求吧。
防爆空調產品必需符合國家相關防爆標準才允許進入市場,目前國家公布的防爆類產品執行標準有;
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4 -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本安型“ib”
GB3836.9-2006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9部分:澆封型“m”
GB3836.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
JB/10538-2005《防爆除濕機及空調機》
防爆等級概覽
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 燃的電氣設備。
分為兩類:Ⅰ類:煤礦井下電氣設備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 有其他爆炸性氣體境用電氣設備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于ⅡA、ⅡB的使用條件。
說明:ⅡC標志是較高的防爆等級,但并不表示該設備性能。
zui高表面溫度電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的zui不利運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設備任何部件所達到的zui高溫度。zui高表面溫度應低于可燃溫度。
例如:傳感器使用環境的爆炸性氣體的點燃溫度為100℃,那么傳感器在zui惡劣的工作狀態下,其任何部件的zui高表面溫度應低于100℃。
溫度組別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按其zui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T6組別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450 ℃ | 300 ℃ | 200℃ | 135 ℃ | 100 ℃ | 85℃ |
危險區域和非危險區域
6.(爆炸性氣體環境中的)危險區域和非危險區域:
危險區域:爆炸性氣體環境大量出現 或預期可能大量出現,以致要求對電氣設備的結構、安裝和使用采取專門措施的區域。
非危險區域:爆炸性氣體環境中預期不會大量出現,以致不要求對電氣設備的結構、安裝和使用采取專門措施的區域。例如:變送器B1不可安裝在危險區域(本安關聯設備不可用在危險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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